为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,着力解决“减霾难”问题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西安市出台了关于燃煤锅炉改造的补贴政策。如下:
燃煤锅炉拆改及补贴政策:
1、建成区外20蒸吨/时(不含)以下燃煤锅炉拆除,奖补标准为3万元/蒸吨。
2、20蒸吨/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拆除或实施“煤改气”、“煤改电”、煤改清洁能源,奖励标准为3万元/蒸吨。对不具备拆改条件的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按总投资的15%给予奖励补助。
3、对驻西安部队燃煤锅炉拆改继续沿用2016年奖补标准(20万元/蒸吨)。(二)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。
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,按照一炉一塔、每台锅炉30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,对采取两炉一塔的锅炉每台按照15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(项目奖补额不超过总投资的15%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