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进“煤改气”的安排部署,加快推动我市“煤改气”工作,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最大限度地减少散烧煤使用量,加快提升“气化漯河”水平,为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
全市违法违规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,将“煤改气”工作全面融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,并配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“煤改气”的具体政策措施;
加强对10蒸吨/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各类燃煤工业窑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、10蒸吨/时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的督导检查,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拆改任务。“煤改气”居民用户,开展一次性设备补贴和运行补贴,设备补贴时间截至2017年10月底,气价补贴时间截至2018年10月底,补贴资金市、县区财政各承担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