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鹤壁市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,该市质监系统在环保、发改、工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,共拆除各类燃煤锅炉47台,责令停止使用不达标燃煤锅炉91台,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据悉,该市对所有 10蒸吨/时(每小时产生的蒸汽量为10吨)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或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。
锅炉拆除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,必须做到锅炉主体移位、烟囱拆除、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,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。大力开展洁净型煤宣传、推广,多元利用生物质能。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,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