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全市完成10蒸吨/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,今年我市将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。今年年底前,全市35蒸吨/时(不含)以上燃煤锅炉全面执行相关排放限值要求。2020年年底前,基本淘汰城市规划区、县(市)规划区内35蒸吨/时及以下燃煤锅炉。
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,给予不低于6万元/蒸吨资金奖补;
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,给予不低于4万元/蒸吨资金奖对补
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,不再给予资金奖补。
提高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高起点、高标准完成大气治理工作。为提高工作的高效性,环保局为每个企业印发了工作提示单和核查验收资料清单,确保我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改造工作顺利实施。